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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池县第一中学交通安全家长承诺书

发布时间:2021-05-09 09:07 栏目: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:盐池县第一中学 点击量:2241 【公开】


尊敬的家长朋友:

您好!

关注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,是我们共同的心愿。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,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需要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形成合力,配合联动。为保证您孩子的交通安全,为了您的家庭幸福,让我们携手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!请家长朋友就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作出如下承诺。

一、教育孩子上下学要严格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走人行道靠右边行走,横过道路走“斑马线”,左右察看避开车辆,遵守交通信号灯,骑自行车注意交通安全,不在道路上玩耍打闹严禁学生骑乘电动车

二、家长要教育孩子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,不要过早到校,放学后按时回家,上下学途中不要到危险地方玩耍,不要跟陌生人走,不要随便跟亲戚或邻居走,不要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同学、朋友家玩。

三、家长要在学校划定的区域接送孩子上下学,不要拥堵在学校门口或者路口,车辆要妥善停放,无特别紧急事情不要进入校园。

四、家长要每天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接送孩子上下学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接送时,应提前30分钟告知班主任,并明确告知代为接送孩子上下学人员的姓名和电话,便于班主任与代理人联系,若班主任未接到通知,则视为家长亲自接送,因此发生安全事故,责任由家长自负。

五、孩子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学,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。上学期间,孩子因事因病需要中途离校,必须经班主任、年级主任以及学生、家长或委托人等共同在请假条上签字并确认交接后,方可离校。

六、家长驾驶汽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上下学,车辆和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行驶和驾驶资格,并和孩子一起系好安全带,或戴好头盔,切勿超速、超员、酒后驾驶等。

七、学生上下学要拒绝乘坐无牌、无证、无营运手续、超速、超员、超载、假牌假证、改装、报废、未办理交强险、驾乘人员险、承运责任险等车辆;拒乘货车、农用车、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;拒乘酒后驾驶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;不让孩子乘坐非法拼乘车辆。

以上承诺,我作为家长坚决做到!否则,我负全责。

 

    承诺人签字:学生:       班级:          家长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

  盐池县第一中学

  2020年9月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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